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文件
沪税发〔2026〕10号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税事项的通知

各区税务局,各扣缴义务人,广大纳税人:为便利本市自然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扣缴申报及完税凭单核验,现将网页版办税路径、准入条件与征期安排通知如下。正文用墨,版心用米,红头只用于发文机关与主行动,不另加插画。

上海市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红头红立规 · 正文黑行文 · 版心米承纸 · 庄重而不沉闷

红头红:发文机关 正文黑:事项正文 版心米:公文用纸
第一条

个人综合所得

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与退补税申请。

依文件办理
第二条

扣缴单位端

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单核对与税款划缴。

依文件办理
第三条

经营所得申报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投资者经营所得预缴与年度汇算。

依文件办理
第四条 先核验能否办理
(一)

实名核身

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完成人脸核验,确认自然人主体唯一。

(二)

主体授权

扣缴端须由法定代表人完成电子授权或办税员实名备案。

(三)

环境驱动

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启用国密信道。

(四)

扣缴协议

办理缴退税须绑定本人境内一类借记卡并开通银税划转。

申报期限顺延剩余

全市文件统一倒计时

13 天

文件事项一次办结率

网上办与掌上办同口径

99.8%

完税凭单核验时效

电子印章即时验真

秒级
第五条 须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纳税申报期限顺延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请依本文件登录办理,避免期末拥堵。

登录办理申报

附件1 综合所得汇算

1.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清算
办理
2.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赡养老人等信息核验
办理
3.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单生成与比对扣缴义务人明细复核及税款划缴
办理
4.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加盖上海市税务局电子税收征验专用章
办理
附件6 办结单据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税收完税凭证

在上海市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完成申报缴款后,系统加盖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电子印章,生成全国通用完税证明。

  • 全国统一防伪二维码与电子校验码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单可一并归档查验
  • 金税四期数字签名,不可篡改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收完税证明凭单
官方完税凭单样本验真通过

上海税务
红头文件

版心按红头文件编排。红头红只给发文机关与主行动,正文黑承担阅读,版心米承纸。不加插画噪声。

系统版本:SH-ETAX-2026-FINAL
等保三级备案 · 国密信道传输

第七条 遵从说明

如实申报

纳税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法享受法定扣除。

征期顺延

因国庆节假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依文件办理

先读红头与条款,再入对应附件事项。

信息安全

全程国密加密,禁止非授权读取与商业脚本植入。